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现有行政在职人员22人;全额事业人员54人;财政供养土管员18人(其中:退休3人)。内设机构行政股室20个、事业机构18个。固定资产432.17万元,但有很多设备因使用年限长、老化、淘汰不能使用,通过资产清查已报待报废。主要职责为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矿产资源调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国土调查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7040万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39277万元减少了2237万元。原因是土地挂牌、拍卖出让时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11088万元,比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1108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重点项目的资金未列入预算。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技术服务 

  2、汾阳市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服务 

  3、基本完成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 

  4、汾阳市矿产资源调查工作 

  5、汾阳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评价和杏花镇基准地价评定 

  6、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8年度区域更新评价) 

  7、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 

  8、城镇低效用地开发 

  9、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10、汾阳市2016-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 

  11、汾阳市外欠耕地 

  12、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 

  13、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4、汾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5、汾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16、汾阳市阳城乡虞城村砖厂固废处置工作 

  17、采煤沉陷区、采空区详细调查; 

  18、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 

  19、2018年土地、矿山卫片执法,日常土地、矿产执法巡查; 

  20、土地供应保障项目用地,拟出让土地4000亩,成交价约3.5亿元; 

  21、其他一切随机性业务工作。 

  本部门2019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2069770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1543830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12065274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149886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2018年重点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 

  2、政府性基金4496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496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8年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测绘工作资金为列入重点项目预算 

  3、财政专户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2069770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1543830元。 

  1、基本支出7880460元,比上年增加4568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018年交通费按照34800元/辆测算,而2019年25000元/辆测算。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按照27944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112772280元。比上年增加11145318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8年重点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主要用于: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汾阳市矿产资源调查工作项目等重点项目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耕地开垦费征收计划65000000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47768595元增加17231405元,增减因素是:按照汾政发【2017】35号文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开发造地的实施意见》,我市在栗家庄乡万户侯、南堰、侯家焉旱改水项目三个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完成,指标转让后收入异地补充耕地开垦费。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7040万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39277万元减少了2237万元。原因是土地挂牌、拍卖出让时价格具有不确定性,2018年新增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384.5万元。 

  2019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征收计划16200000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132346563元减少116146563元,增减因素是:2018年完成数中有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欠缴价款,2019年预算中只核算了本年度应缴合同价款。 

  罚没收入6660000元,比2018年实际完成数5458445元增加1201555元,增减因素是:我们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11088.08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187万元,主要依据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通知,用途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现汾阳市相关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为政府、专业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于地理空间信息的应用服务,为“数字汾阳”建设的长远发展奠定地理空间信息基础。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6年合同签订后完成项目启动,已于2016年支付启动资金20万元,计划于2018年支付剩余启动费120万元,2018年项目中期支付187万元,2019年项目成果验收后支付剩余的1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推进数字汾阳建设,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管理;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地理空间信息,为数字汾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绩效目标:建成区16平方千米1:500;建成区及规划区60平方千米1:2000,最终成果获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批准验收。 

  2、汾阳市矿产资源调查工作项目189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8〕136号),用途开展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是为落实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纳入政府统一服务的改革任务,为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流程再造和流程优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提高政府部门统一服务的精准度。 

  测算标准及过程:汾阳市矿产资源调查工作项目经政府采购中标价为18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强化政府先前服务,优化流程,减少企业前期审批事项,推动企业经济发展、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资源调查工作是为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流程再造和流程优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提高政府部门统一服务的精准度。 

  绩效目标:推进承诺制改革全面实施,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3、2017年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测绘工作项目4.5万元,主要依据《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用途为我市2017年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提供测绘数据。 

  测算标准及过程:根据合同收费单价为500元/亩,共89.938亩,合计44969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 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收储甲乙双方利益。 

  绩效目标:为2017年5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提供勘界报告,严格执行TD/T\1001-2012规范、规程,测绘成果不仅用于土地收储,还用于土地出让、项目设计,确保我市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进行。 

  4、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145.5万元,主要依据晋国土资函【2017】724号,用途为挖潜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潜力,全面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较少的土地支撑较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测算标准及过程: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开展此项工作,须经政府采购确定价格为145.5万元。拟定方案,调查摸底,标图建库,规划建库,全面实施。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挖潜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潜力,以较少的土地支撑较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在开发,提高我省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经济转型建设。 

  绩效目标: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每年的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得到增强。 

  5、汾阳市2016——2017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项目28.75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6年山西省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7]49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7年全省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吕国土资办发[2018]77号),用途作作为调整完善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审批和补充耕地审查的依据。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6年、2017年汾阳市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监测工作经政府采购中标价未28.7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建设用地报批涉及耕地的要与耕地等别挂钩,缴纳耕地开垦费,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耕地等别与规划、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等有密切关系,产生社会效益很大。 

  绩效目标:对67.27万亩耕地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监测。 

  6、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项目171.536万元,主要依据为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5/2016/2017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的通知》。用途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搬离危险区域。 

  测算标准及过程:按照《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文件要求,搬迁农户新建住房,户均搬迁成本为12.08万元。省、市、县三级和农户按照省级50%、市级20%、县级20%、个人10%的比例分担。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搬迁后消除隐患数191户, 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目标: 2015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89户,2016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33户,2017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69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加快推进奔小康步伐,逐步解决贫困人口数。 

  7、汾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647.8851万元,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用途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的农村物权制度 ,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测算标准及过程:该项自2015年开展以来,已付1141.34892万元,现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年又申请647.885148万元,已经市领导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明晰农村、农民产权, 保障农村、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发展,为实现城乡统筹做好基础工作,提供信息资源。 

  绩效目标:完成全部宗地调查并上交成果。 

  8、第一书记到村工作项目1.25万元,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第一书记各项保障措施的通知汾组通字〔2017〕2号。 

  测算标准及过程:按照每天补贴标准5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在我局的帮扶下,曹家庄村基层设施得到极大的改善;一村一品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为曹家庄村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村贫困发生率低于2%,村集体收入、基本公共服务等均达到贫困村退出评定标准。 

  绩效目标为保障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真正做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9、汾阳市阳城乡虞城村砖厂固废处置项目191.6284万元,主要依据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山西省委督查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晋环督〔2017〕241号,用途消除固废物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8年开展阳城乡虞城村砖厂固废处置项目,工程总预算2128.7265万元,现工程已完工,按照合同已分两次付款1372.054万元,剩余款项756.6725万元待验收后按照审计结果支付,其中工程监理费6.96万元;工程施工费564.4455万元;业主管理费55.7万元;不可预见费67.54万元;工程设计费5.637万元;竣工验收费56.4万元。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田成方、林成行、路相连、当地农民脱贫致富,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增加、提高劳动就业机会。 

  绩效目标:新增建设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10、汾阳市阳城乡虞城村三砖厂固废处理工程项目1876.4504万元,主要依据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山西省委督查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领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晋环督〔2017〕241号,用途消除固废物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8年开展阳城乡虞城村砖厂固废处置项目,已进行招标,工程费2623.26万元,监理费25.74万元,可研编制费9.8万元,勘察费43.7万元设计费99.42万元,其他费用150.3万元,预备费236.1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田成方、林成行、路相连、当地农民脱贫致富,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增加、提高劳动就业机会。 

  绩效目标:新增建设用4.39公顷地,改善人居环境。 

  11、山西省汾阳市采煤沉陷区、采空区详细调查项目33.03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31号),用途为进一步查明汾阳市采煤沉陷区(采空区)范围及影响位置,本次工作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拟通过地形测绘、地面调查、综合研究等手段基本查明汾阳市采煤沉陷区村庄范围内各煤层的采空区形成时间、分布位置、面积及破坏特征,圈定其范围,分析采空区对村庄的影响、危害范围及程度,为下一步物探、钻探验证提供基础资料,为汾阳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村庄搬迁提供技术依据。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7年10月11日该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中标,中标价格36.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确定沉陷区范围、减少人员、经济损失,恢复矿山环境。 

      绩效目标:确定沉陷区范围、完成沉陷区划定,加快推进沉陷区搬迁工作 

  12、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项目241.6万元,主要依据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的通知》,用途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文件精神,利用7年的时间对全市范围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进行搬迁工作。 

  测算标准及过程:按照《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文件要求,搬迁农户新建住房,户均搬迁成本为12.08万元。省、市、县三级和农户按照省级50%、市级20%、县级20%、个人10%的比例分担。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搬迁后消除隐患数40户。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目标:地质灾害搬迁任务40户,省级配套资金241.6万元,加快推进奔小康步伐,逐步解决贫困人口数。 

  13、汾阳市民间资本投资造地项目6587.567万元,主要依据汾国土资发[2018]第107号、汾国土资发[2018]第108号,用途增加补充耕地指标,缓解建设用地报批补充耕地压力。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8年11月,汾阳市民间资本投资二项目验收后新增耕地40.41公顷,该指标全部用于异地补充,耕地开垦费13.5-15万元/公顷,总费用8455.5万元。根据汾政发[2017]35号文件内容,政府返还投资方成本加利润6成,成本3785.6676万元,利润2801.89944万元,总计返还投资方6587.5670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利润(我市留4成)1867.93296万元、可补耕 40.41公顷。 

  绩效目标:新增耕地面积40.41公顷, 

  14、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编制7万元。 

  15、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编制5万元。 

  16、汾阳市贾家庄村级土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16.95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用途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评估场地适宜性,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测算标准及过程:汾阳市贾家庄村级土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经政府采购中标价为16.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推动贾家庄村经济发展、避免工程建设危险率。 

  绩效目标:对危险性现状评估、区划分域,提出防治措施。 

  17、汾阳市冀村镇、演武镇十六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655.3321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小店区刘家堡乡洛阳村基本农田整理等23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用途: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测算标准及过程:第一、八、九标段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6514441元,另支付聘用技术人员2018年度劳务报酬38880元,共计6553321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可达高标准村庄3个村、受益人数3个村村民。 

  绩效目标:建成高标准农田村庄3个村、农田级别高标准、建设项目工期2年、农田灌溉区域3个村耕地、设施使用年限10-20年。 

  18、汾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项目编制工作项目33.12万元,主要依据《《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用途查明汾阳市境内地质灾害的现状、发展及演变的趋势,查清地质灾害的灾种、灾害隐患及其诱发因素,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并编制《山西省汾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报告。 

  测算标准及过程:2017年10月11日该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中标,中标价格36.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分年度有计划的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纲领,预防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目标:完成隐患点的调查,确定隐患点数量,确立5年规划防治目标。 

  19、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服务系统项目64.989万元,主要依据《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用途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对隐患点灾害危险级别预测以及预警时段推演等数据分析报告。 

  测算标准及过程: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服务系统项目经政府采购中标价为64.98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了监测的准确率,汛期排查排险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绩效目标:建设气象预警服务系统,为汛期排查系统提供数据准确,成本指标系统及站点的建设64.989万元。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000元。比2018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9400 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940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按25000元/辆测算,2018年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按34800元/辆测算。 

  2、公务接待费10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1000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预计上级部门安排接待任务。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办公设备购置1.6班台1支1580元, 长虹空调5台9500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费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勘测定界、填埋采挖点650000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500000元,山西省汾阳市采煤沉陷区、采空区详细调查3000000元,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310000元,铁皮五节柜5组2750元,汾阳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评价和杏花镇基准地价评定373100元,年度收购储备土地具体项目测绘、评估费用600000元,S2520NDA复印机1台13800元,M106w打印机3台4350元,南方测绘1套20000元,6500N打印机3台12900元,银河62套83000元,美能达1台2500元,LQ630KII打印机1台1900元,M4906K台式机3台14700元。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九、2019-2021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20697709元,支出预算1206977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46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774元,项目支出112817249元。 

  2020年收入预算10383274元,支出预算算7038327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23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6572元,项目支出67644368元。 

  2021年收入预算7273464元,支出预算4727346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05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229元,项目支出44260668元。 

  非税收入征收三年预计13458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20000万元、耕地开垦费收入12588万元、罚没收入1998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主要包括车辆、房屋、办公家具及其他资产价值)

  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432.17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432.1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9.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3.84%;通用设备308.94万元,占71.49%;专用设备25.94万元,占6%;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2.79万元,占0.6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71万元,占8.03%。公务用车3辆。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耕地开垦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国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