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之一,2010年11月15日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建筑节能办公室;事业机构1个,城建档案室。现有行政在职人员20人,全额事业人员6人,临时工6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加强行业管理,研究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全市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质量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参与全市大中型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准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认定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资格。  

  (五)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的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 

  (七)拟定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查认定和管理工作。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383272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192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本年度项目预算有所增加。2020年支出预算383272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192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比去年增加了重点项目资金。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管理提效、全面发展”的整体思路,上下齐心,振奋精神,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力争我市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建筑业管理 

  1.继续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解决互相间的恶性竞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网络平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积极的让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协调帮助施工企业完善资质就位资料,争取顺利就位 

  2.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和宣传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3.加大对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联合对新建和在建的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逐年的提高。加大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 

  4.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惩治力度,推行处罚通报制度,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非法项目,继续加大对在建项目中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二)其他重点工作 

  1.施工许可办理,全部利用吕梁市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进行规范审批,网上办理达到100%,对不合规未报建建设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应严厉以网上爆光、扣分、处罚等约束规范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按照山西省企业投资承诺制相关文件要求,现有审批简化的基础上,落实企业投资承诺制,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建设,将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限再降到3-5个工作日左右。 

  2.抓招投标工作、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业有形市场的监管,努力营造阳光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出建筑业市场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3.完成东赵村、巩村、南马庄、任家堡、下张家庄等五个村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每村300万元。完成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完成2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完成987户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对接移交工作。 

  4.继续摸排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拦等线索。 

  5.建立和形成我局人防、地震、消防的工作系统。 

  6.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7.做好城区防汛值班和重点区域、地段的隐患排查。 

  8.做好普法工作,把学法、用法作为长期性工作任务。    

  9.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本部门2020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383272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1926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360025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9456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本年度项目预算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23247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247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 

  3、财政专户 0 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83272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1926元。 

  1、基本支出3110533元,比上年增加4680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 

  2、项目支出722192元。比上年增加355122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比去年增加了重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修路租地和环城绿化租地232470元,危房改造鉴定及验收327222元,第一书记工作补助42500元,经常性项目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任务的正常运转支出;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车改后实有车辆每车每年25000元测算,主要用于单位履行公务业务的机动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取暖费我单位不涉及。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369722元,具体项目如下: 

  1、第一书记扶贫补助,主要依据是汾组通字【2016】109号和汾组通字【2019】10号,用于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所需。从2019年开始,由市财政为在贫困县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30000元(按照每天补贴标准12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为在本市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2500元(按照每天补贴标准5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第一书记各项保障措施的通知。项目资金来源由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经费拨款拨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打好脱贫攻坚战。绩效目标:确保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真正做到“下得去、待得住、干的好”。 

   2、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登记鉴定及改造后验收决算项目327222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2019事项第30,用途完成全市农村426户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登记鉴定及377户改造户验收决算,测算标准407.5元/户,测算过程在现场勘察检测的基础上,根据房屋建造的年代、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房屋基础形式等现象的检测,结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鉴定标准、对该房屋的安全性和危险性进行等级评定。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改造后房屋满足安全性。绩效目标:完成全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登记鉴定。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00 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减少3366.03 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1633.97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2、公务接待费 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500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预计上级部门安排接待任务。。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无。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采购办公用品共计27000元。其中:A3A4纸30箱计6600元;硬盘U盘7个计2000元;台式机2台计10000元,笔记本电脑1台计7000元,A4碎纸机2台,计1400元。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3832725元,支出预算3832725元,其中: 基本支出3110533元,项目支出722192元。  

  2021年收入预算3894936元,支出预算3894936元,其中: 基本支出3172744元,项目支出722192元。  

  2022年收入预算3958391元,支出预算3958391元,其中: 基本支出3236199元,项目支出722192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 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为2111838.27元,累计折旧1696799.14元,净值415039.13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2.2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3.49 %(其中,房屋 22.2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3.49 %);通用设备 14.13 万元,占 34.05 %;专用设备 0.13 万元,占 0.32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5.04 万元,占 12.15 %。公务用车1辆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