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具有以下职能: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下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2、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度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驻汾单位和市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4、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指导运用 

  7、执行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编制人数6人,实有工作人员2名,另有借调、临时人员数名。编制车辆1辆,实有车辆1辆。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为6人,实有工作人员2,全部为2019年调入。编制车辆1辆,实有车辆1,为2019年调入。2020年收入预算 981331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54833.09 元。增加变动原因是:2019年3月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成立,2019年7月开始才有收支。2020年支出预算981331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54833.09 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10元,比上年减少41113.57元。减少变动原因是:2019年单位新成立,公用经费支出比较多。项目支出 9544500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9454500元,比上年增加2805946.66元。增加变化原因是2019年3月之后这项职能才划归医疗保障局。 

  三、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在2019年基础上发展、完善医疗保障局的人员、设备等工作。 

  2、继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大对定点医疗基金的查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4、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将医疗保障工作逐步纳入正规化。 

  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本部门2020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981331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54833.09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922331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54833.09元。增加变动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收支不是全年数。 

  2、政府性基金59000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0000元。增加变动原因是:59万为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金额,2020年上级补助增加10万元。 

  3、财政专户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元。无变动。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981331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元。 

  1、基本支出268810元,比上年减少41113.57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大。 

  2、项目支出9544500元。比上年增加2895946.66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3月才有城乡医疗救助职能。 

  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经费。取暖费按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福利费按5254元测算,职工教育费按900元测算,其他交通费用按19500测算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收费征收计划0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0元增加0元,无此项目; 

  罚没收入90000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506750.41元减少416750.41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监督力度加大,违规情况有所好转,2020年罚款预计会减少。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9454500元,具体项目如下: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9454500元,财政拨款8864500,彩票公益金590000元。其中晋财社【2019】198号下达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932万元。主要依据吕政办发【2016】51号,用途城乡医疗救助,无测算标准,测算过程根据2019年实际支出合理增减测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彩票公益金,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1)经济效益:医疗救助的实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有效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政治效益:医疗救助的实施,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爱民惠民政策,真正享受到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使广大的人民增强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增强凝聚力,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巩固基层政权和党的执政地位。(3)社会效益:医疗救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众多社会矛盾,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为促进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绩效目标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人群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扶持因病致贫人口脱贫情况成效明显;对健全社会救助及医疗保障体系影响成效显著;政策知晓率、工作满意度达到既定比例。绩效评价预计对政策知晓率、工作满意度等项目进行评价。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00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增加4894.6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20105.4元增加4894.6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医保局成立,6月调入车辆,2020预计费用会增长。 

  2、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化。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化。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度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收入总计9813310元,其中经费拨款9223310元,其他为590000元。支出类中,基本支出568810(工资福利支出215156元,商品服务支出53654元,个人家庭补助0元),项目支出9544500元。 

  2021年度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收入总计10794641元,其中经费拨款16434671,罚款300000元。支出类中,基本支出297671元(工资福利支出236672元,商品服务支出60999元,个人家庭补助0元),项目支出10496970元。 

  2022年度汾阳市医疗保障局收入总计11000000元,其中经费拨款11000000元。支出类中,基本支出30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24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60000元,个人家庭补助0元),项目支出10760000元。 

  2020年-2022年的规划是当时以2020年所做预算数字为基数预测值。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0年初有流动资产资产2,144,631.02元,全部为财政应返还额度,非流动资产11834.78元,全部为通用设备,其中轿车一辆原值7,187.41,净值7,112.54,无形资产原值5000元,净值4,722.24。办公场所是由政府统一安排。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城乡医疗救助:指对重点救助对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和低收入群体除基本医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之外给与一定救助。 

  汾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 5 月18日 

  附件:
    1、汾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