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中心编制为12人,实有人数8人,临时工作人员3人。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严格按照财政文件计算基数。我中心主要职责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收与发放工作,及时做好养老金的核定、拨付工作,保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数191158257元,2019年部门预算数119159674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数增加71998583元。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待遇计算和发放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和发放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中心将安排精干力量,加快待遇计发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确保改革期退休人员新待遇计发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2、积极做好一年一度退休人员调待工作。

积极做好养老金领取待遇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工作,为一年一度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工作做好准备,力争在政策落地第一时间,使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待工作能及时、准确补发。

3、做好信息互联互通。

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在保费移交及信息系统平台升级等过程中的各项规定的落实,并做好突发性情况的应急处理,保证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保费移交同步推进,顺利实施。

4、妥善处理有关矛盾和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涉及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中心将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收集分析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周边市县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稳妥组织实施。

5、做好2020年缴费基数的核定。

6、加强社保稽核。

7、做好扶贫工作。

8、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9、推广宣传民生山西APP应用。

10、推广宣传电子社保卡运用。

11、做好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

12、做好退休人员烤火费及遗属补助发放。

13、继续做好党建工作。

14、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随机性工作。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91158257元,2019年收入预算119159674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71998583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91158257元,比2019年增加71998583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包含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35646258元,中央提前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金额17510000元,全员工资上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支出增加以及新增生育险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退休人员取暖费、遗属人员补助金额及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发放。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3、财政专户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二) 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91158257元,2019年支出预算119159674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71998583元。

其中:

1、2020年基本支出161863884元,2019年基本支出109029422元,比上年增加52834462元。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上调,加大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金额;全员工资上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支出增加以及新增生育险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退休人员取暖费及遗属人员补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包含:

(1)2020年领证独生子女退休奖励共1人合计18314元:2019年1月退休职工范震宇:上年度单位平均工资61046元*30%=18314元。

(2)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26172849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收入为108572234元,2020年财政补助养老金为153156258元,实际批复135646258元,中央提前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基金1751000安排于2020年度重点项目拨付。

(3)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总计21195616元。其中:退休人员取暖费:根据2019年发放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和总金额,2020年退休人员取暖费合计为19561960元;遗属人员补助金:根据2019年遗属人员人数和发放金额,2020年遗属人员433人补助金136138元/月*12月=1633656元。

(4)抚恤金分合计预算为4100000元。共分为两类人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50人,每人50000万元预算,需2500000元;

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按10人,每人160000元预算,需1600000元。

2、2020年项目支出总计29294373元,2019年项目支出10130252元,比2019年项目预算增加19164121元,增加原因是:

(1)2020年部门预算中包含退休人员活动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服务退休职工日常开支及活动经费;

(2)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下达2020年机关事业养老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75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更好为退休职工服务;

(3)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业年金实账收益财政利息补助11634373元,主要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办公开支。取暖费按照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0元/辆测算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收费征收计划0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0元增加0   元,无增减变动;

罚没收入0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0元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29144373元,具体项目如下:

1、提前下达2020年机关事业养老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751000元。

主要依据:吕财社【2019】170号《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机关事业养老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用途: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更好为退休职工服务;测算标准:中央统一下达指标;项目基金来源: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基金;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指标下达后及时转入财政专户并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广大退休职工满意度增强;绩效目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更好为退休职工服务;绩效评价:机关单位退休职工满意度提高,群众满意度100%。

2、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业年金实账收益财政利息补助11634373元。

    主要依据:晋人社厅函【2019】1308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工作胡通知》、晋人社办发【2019】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记帐利率和投资收益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用途: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测算标准及过程:2019年12月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产生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业年金实账收益共计11634372.46元;绩效目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产生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业年金实账收益共计11634372.46元,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2019资金第687号呈批单(资金)安排,申请拨付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业年金实账收益共计11634372.46元。指标下发后及时转入职业年金归集户,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绩效评价: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满意度增强,满意度100%。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增加0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办公设备购置费43820元,其中:台式电脑:3台*5300元/台=15900元(联想V330);打印机:3台*1500元/台=4500元(惠普1136/126A);扫描仪:1台*5000元/台=5000元(惠普3500f1);空调:1台*2800元/台=2800元(KFR-32G/DY-DH400);办公椅:10支*280元/支=2800元(单人);办公桌:1支*1400元/支=1400元;文件柜:3组*600元/组=1800元(铁皮0.5);办公沙发:1组*1700元/组=1700元(3+1+1);木框架椅:1把*360元/支=360元;1.6米桌:1张*1400元/张=1400元;电镀椅:2把*280元/把=560元;文件柜:1组*500元/组=500元;A4打印纸:20包*200元/包=4000元;A3打印纸:5包*220元/包=1100元。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九、2020年-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结合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2020年收入预算。2021-2022年收入计划暂以2020年的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2、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21-2022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222516.97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76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47376元);固定资产原值406780元,累计折旧331639.03元,净值75140.97元,包含通用设备 63172.55元以及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968.42 元;年末净资产222516.97元。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預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1、汾阳市机关养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机关养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