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在汾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汾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做关于2025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年度执行中,省财政厅核减我市县级(示范区、开发区)财政奖补资金8324万元(晋财预〔2025〕60号),下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64万元(晋财预〔2025〕94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省级资金2237万元(晋财预〔2025〕92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500万元(晋财预〔2025〕110号)。一般公共预算可统筹财力相应减少2423万元,将通过核减项目资金弥补财力缺口。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十一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吕财债〔2025〕38号),吕梁市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结存限额59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吕财债〔2025〕23号),吕梁市下达我市全年债券限额175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748万元。全年限额中剩余专项债券项目建设额度12668万元拟进行分配和调整。一是114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二是1268万元用于清欠项目,现调减清欠资金同时调增项目建设资金614万元,调整后用于项目建设为12014万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减少的可统筹财力,通过核减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山西(中国)白酒交易中心EPC工程进度款2423万元达到平衡。

2.新增再融资结存限额591万元拟安排如下:用于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汾阳市岐银线(高速西口-大向善村东口道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591万元。该项目总投资概算16742万元,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总长度2577m,设计速度为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及通讯、绿化工程等。

(二)政府性基金

1.待分配专项债券项目建设限额12668万元拟安排和调整如下

用于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汾阳市西马寨村污水处理厂项目发行114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18157.3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5065.21万元,其他费用为1587.90万元,预备费为1332.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2.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2.0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及5.708公里污水管道,日处理污水量2万立方米。

用于汾阳市交通运输局解决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项目:交通部门农村路网改造汾阳市2017年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第一批项目1268万元。

2.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一:原计划用于清欠项目汾阳市人民医院新冠疫情期间“应检尽检”检测费用614.94万元。因新冠疫情期间“应检尽检”检测费用不属于工程类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不能发行专项债券。经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现申请将该部分资金614.94万元调整用于化解汾阳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路网改造汾阳市2017年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第一批项目。

调整事项二:核减专项债券项目建设额度中汾阳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路网改造汾阳市2017年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第一批项目资金614万元,调整用于汾阳市卫生健康局汾阳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6200万元,建筑面积99523.04平方米,建设标准为三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栋病房楼,1栋传染病楼,1栋行政办公综合楼,地下停车位295个及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停车场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