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车辆、资产等)
汾阳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旨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负责全市公有、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及工伤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2018年预算人数5人,实有小型车辆1部。资产111154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企业职工都学习认识工伤保险的好处.
2.继续做好工伤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争取更多的民营企业,个体企业纳入统筹范围。
3.争取政府支持,可能的话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4.配合市中心和上级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人员的认定工作和待遇发放工作。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 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万元。
1、基本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办公开支以及差旅开支。取暖费按照1736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18000元/辆测算,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
2、项目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
经费拨款安排2万元,主要是用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配件、耗材支出。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无。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1.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用无。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000元,计划采购2台U310-5,5台兄弟2260。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无。
八、2018年-2020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结合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2018年收入预算。2019-2020年收入计划暂以2018年的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19-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18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工伤预防是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的关键手段。
职业病是在生产劳动人群中直接由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特定疾病。一般认为职业病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疾病的发生与接触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有密切关系;接触有害因素的剂量(浓度或强度)足以引起疾病的发生;经鉴别分析,职业性病因仍大于非职业性病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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