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2020年1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11月13日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
联系电话:0358-7237786
序号 |
审批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汾阳市鸿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汾环行审 〔2020〕23号 |
2020年11月13日 |
2 |
关于汾阳市长荣国瑞能源有限公司年储存销售50万吨原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汾环行审 〔2020〕24号 |
2020年11月13日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1、汾环行审[2020]23号关于汾阳市鸿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汾环行审[2020]24号关于汾阳市长荣国瑞能源有限公司年储存销售50万吨原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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