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服务业稳定增长,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开展汾阳市“晋放活力·汾享杏福”消费促进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机构的任务

服务机构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一要负责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技术支撑、安全保障、流量支持,组织专题培训、商户和消费者导引、宣传推广、客服响应等二要负责活动须知问答、申领使用流程、宣传物料投放等三要为参与商户开通线下收银POS机对接支付服务系统和商品信息系统,负责对商户受理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四要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进行,安排专门团队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处理等

二、入选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具有自主手机APP,有及时处理用户支付和向社会公布补贴商品及其他信息。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四)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三、入选服务机构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召开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陈述、答辩,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三)向社会公示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材料报送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于202441818:00提交至政府大楼商务局946办公室

人:吕正杰

联系电话:0358-7225275


汾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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