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培育农业产业化吕梁市级骨干 龙头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骨干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吕农产组办发〔2021〕1号)规定,按照吕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农业产业化吕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
一、遴选目标
新申报企业必须为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办法》第三条和第五条标准的企业。
二、遴选吕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县级审核。汾阳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申报企业建议。
(三)市级审定。吕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提出拟认定企业建议名单,经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布认定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舞弊行为,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骨干龙头企业。企业须将材料须胶质装订成册(2份),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汾阳市农业农村局442办公室。
联系人:任小雪
联系电话:13935895637
电子邮箱:fyzhouxy@163.com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1、关于印发《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骨干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
2、相关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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