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发到家精品超市有限公司进行规模以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情况的公示
近期,我局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就汾阳市发到家精品超市有限公司提交规模以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申请进行了审核。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现将备案情况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信息内容
本次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备案编号、备案日期等(企业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信息表》)。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反馈材料需真实、客观,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我局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0358-7225275
电子邮箱:fysswjbgs@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规模以下发卡企业备案公示异议”)
邮寄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市党政大院汾阳市商务局收(邮编:032200,请在信封注明“规模以下发卡企业备案公示异议”)
四、查询与监督
公示期满后,备案企业信息将纳入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名录,届时,我局将发布公示期满公告,公众也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0358-7225275查询。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辖区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可及时向我局举报。
特此公示。
汾阳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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