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函〔2025〕49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92号)文件精神,中央分批下达我市粮改饲补助资金108万元,完成收储面积0.71万亩。通过前期镇(街道)申报、审核组实地核查,确定了我市21个粮改饲项目实施单位,20个实施单位按时完成了粮改饲项目青贮玉米收贮工作,其中一个实施单位因连续降雨道路湿滑未能实施。汾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于10月26日-11月5日对项目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20个实施主体共计收贮青贮玉米8685.9亩,合计18246吨,按项目补助资金与实际收储量核算,确定补助标准为59.191元/吨。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及补助资金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58-7223304。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1、汾阳市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情况及补助资金公示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