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26】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补齐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进一步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增强农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助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现向全市公开遴选承担2026年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一、遴选主体

在我市境内,信誉好、懂业务的农业服务组织及公司等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二、遴选条件及建设要求

1、科学布局。优先在烘干设施空白、烘干能力不足地区布点,兼顾应急需求,服务范围3000亩以上,已有烘干设施的主体不再实施该项目,避免重复建设;机型选择要适合生产需求和地域特点,适度发展烘储一体化储粮设施。

2、落实用地要求。承担主体需具备土地使用手续,一般为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地块要符合《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23〕3号)中用地管理要求。

3、严格机具选型,成套装备要通过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要求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具备安装、售后服务能力。选用连续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不小于200t/d(以全国农业机械化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数据为准),选用循环式烘干机的,烘干机吨位不小于90吨/每批次(以全国农业机械化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数据为准),可多台烘干机组合使用。烘干机吨位要与仓储设施、提升机等配套设备相匹配。

4、符合环保要求,热源部分推荐采用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电等清洁能源,且可持续充足供应,烘干机排出废气、作业噪声及振动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5、提高智能化程度,确保安全稳定生产运行,引进装备要具备温湿度传感器、智能化控制端等部件,提高智能化运行程度。示范点安全预警监测系统要实现场所监控覆盖,具备烘干塔等易燃点的热成像监测、烘干塔超温监测、塔身倾斜监测、可燃气体探测,实现火灾报警、有害气体报警、烟雾报警、倾斜报警等功能,能通过手机端或者控制端操控,可短信或语音即时提醒,且可查看监控日志,确保安全、高效、低损及自适应运行。

6、落实电力保供,协调好电力部门,提前落实装机容量和变压器安装要求。

三、申报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组织、公司或本人有关证书;

4、相关土地手续;

5、项目申请报告。

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务必于2026年4月7日前按要求报回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郝世锋 0358-7333560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