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汾阳市建设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实施主体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新闻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05-11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吕政规发【2024)1号)文件精神,2026年4月28日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建设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实施主体的公告》,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遴选工作,并委托山西中招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遴选服务,经主体申报、专家综合评审,拟确定实施主体企业为汾阳市安燃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实施主体在领取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立共管账户,并将监管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转入该共管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监管资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选资格。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汾阳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358-7223291
邮 箱:fycjjbgs@163.com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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