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吕政规发【2024)1)文件精神,2026428日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建设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实施主体的公告》,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遴选工作,并委托山西中招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遴选服务,主体申报、专家综合评审,拟确定实施主体企业为汾阳市安燃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6511日至5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实施主体在领取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立共管账户,并将监管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转入该共管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监管资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选资格。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汾阳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358-72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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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