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关于汾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

《汾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保障我市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

1.认真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强化网络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和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加大网络影视、音乐等领域版权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和对象,以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为重点,组织查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互联网企业监管,完善违法违规网站处置流程,严格属地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加快网络信息内容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清理整治网上侵权假冒违法违规信息。(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

1.针对食品、药品、小家电等消费品,从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多管齐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在春耕、秋种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治理

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陆路运输进出口商品和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监管,强化高风险货物的监控。加强对生产企业及重要商品集散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监管,强化大型展会、交易会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

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指导,着力解决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和商业标识混淆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假冒等问题,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及“汾酒”“竹叶青”等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仿冒知名品牌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查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局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严格重点产品监管

1.围绕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突出食品、保健品、汽车配件、特种设备、妇幼老年用品等品类,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违法出厂、销售、进口或其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注重案源线索发现和研判,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市场监管局负责)

3.组织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通报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卫体局负责)

4.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违法行为,严格车用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不达标车用尿素以及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重点市场监管

对于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局牵头,宣传部、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寄递环节监管

强化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督促企业建立收寄验视责任倒查机制。加强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大禁寄物品安检力度,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寄递侵权假冒物品行为。(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加大对恶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强商标专用权及其他商业标识权益的保护

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打“擦边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版权保护

加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盗版出版物行为。加强印刷复制发行行业监管,开展网络出版物发行治理。(宣传部负责)

(七)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积极开展地理标志申报工作,严肃查处假冒地理标志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多元共进的地理标志申报保护工作格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草种苗市场监管

加大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植物新品种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林草种苗生产、使用监管,重点对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种苗的质量进行抽查。(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扩大联合采购范围。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及重要行业软件正版化,开展工业软件正版化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从严查处。巩固国产软件应用试点成果,加大推广使用优秀软件力度。(宣传部牵头,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无害化销毁机制

1.指导对侵权假冒商品进行分类销毁,定期更新并公开本地区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信息,强化环境无害化销毁监管。(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负责)

2.组织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销毁活动。(宣传部负责)

(十一)查处侵权假冒涉税案件

加强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线索移交,严肃查处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组织相关行业和领域税收专项整治,强化惩治效果。(市税务局负责)

四、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

(一)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完善情报导侦,强化线索研判和集约打击。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恶性案件,组织专案打击行动。(公安局负责)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指导和督办,加强法律监督。(检察院负责)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推动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强化监督和业务指导,公正高效审理侵权假冒案件,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严厉制裁并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法院负责)

五、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1.配合完善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山西”网站功能,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发改局牵头,人行、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参与相关信用体系建设,立足“服务+调研”,严厉打击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持续加大征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优势征信机构整合归集侵权假冒和产品质量信息。(人行负责)

3.推进侵权假冒领域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将因侵权假冒受到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推动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信用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

4.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曝光和惩戒。(财政局负责)

5.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适时发布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农业农村局负责)

6.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探索引入信用监管。(商务局负责)

7.加强快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继续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利用山西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规范案件信息管理,建立监管大数据,推动执法协作。(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物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打造专业队伍。(宣传部、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物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培养专家型检察人才。(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

1.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统计制度,加强形势分析。(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物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全市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卫体局负责)

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文物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政企合作

指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管理,自觉守法经营。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范、产品追溯、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和主动维权。(宣传部、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物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行业组织积极作用

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开展权益维护、信用评价等工作。推动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业数据资源管理体系。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1.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展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司法局牵头,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司法局牵头,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强化维权援助机制

完善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整合各类举报投诉端口。深化维权援助服务机制建设,加大对大型展会、重大活动的维权援助服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落实省、吕梁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做好集中宣传。(宣传部牵头,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文物旅游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深入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及时报道“双打”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网上宣传,为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及时公示和曝光典型案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做好集中宣传。

(二)落实好“双打”工作进展情况、动态信息、数字统计和资料收集工作

按要求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双打”工作情况、动态信息及案件查处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上报,确保情况真实、数字准确。“双打”工作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双打”领导组办公室。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收集保存工作图片、新闻报道、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刘文斌  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科员

电  话:0358-7333979   

邮  箱:fyszjjjdg@163.com

附件:汾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

罪活动情况月报表

附件

汾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月报表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序号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假冒伪劣案件

罚款金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