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15号文件通知,经20212月9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潘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旭东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武天勇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久臻同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吕建明同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志宏同志市公安局辰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