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须知
咨询投诉栏目是汾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互动平台,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留言信息,我们将在一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对市政府政策、决策、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市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等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六)适合政府解决的其它事项。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及其常务委员会、检察院、法院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
(三)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四)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五)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未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反映的内容不具体,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造成无法进一步核实办理的;
(六)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七)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越级信访的;
(八)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九)已通过网络明确答复的。
三、来信人注意事项
(一)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要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核实办理和进行反馈。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写信,或重复提交同一信件;
(三)来信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