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
汾阳市工信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市工信科技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汾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市工信科技局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办公及通讯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0358-7336046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下辖副科级事业单位汾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市工信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吕梁市工信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信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科技的融合。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
(四)提出工信和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负责工信和科技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相关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七)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全市工信和科技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信和科技领域节能工作。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等园区建设,承担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
(九)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除以上职责、职能转变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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