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政办发〔2018〕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效防控慢性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加快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的转变,推进健康汾阳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示范区建设与“五城同创”紧密结合,提高健康生产生活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使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共同工作内容 

  1.有本单位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以正式文件形式成立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组织机构。设专(兼)职联络员,负责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做好本单位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机关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4.在本单位建设健康小屋,内部设置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体质指数(BMI)等测量工具和设备。各种测量设备需配有使用说明图解及使用注意事项,悬挂各种检测结果的正常值参考范围。结合测量指标,健康小屋内设有宣传图画或展板,以及可供自行取用的健康宣传资料。 

  5.积极参与由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6.每2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7.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本单位创建无烟单位。 

  8.在本单位按照健康单位建设标准,积极建设健康单位。 

  9.本单位至少设置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栏一块,每块面积不少于2平米,每两月更换一次。 

  10.各单位围绕慢性病防控有关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关的政策、规章和制度。 

  11.将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并落实问责制。 

  12.积极开展“三减三健”(“三减”:减盐、减油、减糖;“三健”: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3.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与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等相结合,政策鼓励、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1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上报和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负责本部门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档案资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二)部门工作内容及分工 

  1.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①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行政正职为成员的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示范区领导组”),承担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下设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本部门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络员,制定本部门本辖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②将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本市社会经济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③制定并印发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④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⑤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①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②市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③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①将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并落实问责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②将本单位相关职能科室的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并落实问责制。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加强慢性病防控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①各乡镇、街道按照支持性环境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建设,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市教科局负责健康学校和健康食堂(学校中食堂)建设,每年每类不少于5个;市食药监局负责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每年每类不少于5个;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健康单位建设,每年不少于5个,各类健康机构要求数量逐年增加。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市爱卫办、市食药监局、市健康教育所,各乡镇、街道 

  ②按照支持性环境建设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市文湖景区管理中心(文湖景区)、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禹门河公园)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建设;市交通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共同负责健康一条街建设,其中市交通局负责公交站台慢性病宣传栏的设置和宣传内容的更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健康一条街所需特色简介牌及沿街两侧用于设立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有关的户外广告牌、电子屏、LED灯箱的设置和宣传内容的更新以及对上述有关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各乡镇(街道)至少选择其中一类,每年至少建设1处。健康小屋分别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文湖景区管理中心、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③开展“三减三健”(“三减”:减盐、减油、减糖;“三健”: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①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乡镇(街道)覆盖率不低于30%。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 

  责任单位:市医疗集团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①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9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②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比例≥30%。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教科局 

  ③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④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⑤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①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的比例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健康教育所 

  ②制定出台并落实相关烟草控制和严禁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确保辖区内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市工商和质监局 

  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 

  责任单位:市健康教育所 

  ④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医疗机构包括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医疗集团 

  ⑤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复审时,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市健康教育所 

  3.促进慢性病防控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①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②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市卫计局负责督导慢性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市疾控中心、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地合作关系。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①市疾控中心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②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市医疗集团 

  4.提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①组织协调各传统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电台、报刊、户外广告、通信)和互联网等新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定期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刊播记录等佐证资料,每月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健康教育所 

  ②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辖区内每年至少开展1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卒中日等(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的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③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各乡镇、街道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率达100%;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各乡镇、街道每年培养至少8名健康指导员。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④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含私立幼儿园、民办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①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知晓率≥60%。 

  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②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责任单位:市健康教育所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①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性健身团体;培养体育志愿者和慢性病防控志愿者,鼓励志愿者参与全民健身和慢性病防控工作;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②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③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各乡镇、街道的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医疗集团 

  5.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①开展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工作,学生健康体检率≥90%。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②开展老年人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 

  责任单位:市医疗集团 

  ③开展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50人以上的企业每两年至少为职工提供1次健康体检,并结合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健康指导。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④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35岁以上人群提供首诊测血压服务。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开展心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医疗集团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①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医疗集团 

  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③采取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危害,通过居民体检、健康档案建立,加强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提高18岁以上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知晓率,18岁以上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知晓率分别不低于60%和50%。 

  责任单位:市医疗集团 

  ④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管理人群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35岁以上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和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责任单位:市医疗集团 

  (3)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①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②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4)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①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②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5)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①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 

  责任单位:市医疗集团 

  ②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医疗集团 

  (6)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①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残联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按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7)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①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②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③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④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乡镇(街道)覆盖率≥10%。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6.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①规范开展覆盖辖市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市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其中包括:死因监测、每5年1次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监测。 

  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②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①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料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责任单位: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②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7.创新引领  

  (1)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①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②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创建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③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市被推广应用,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示范区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进度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7—10月) 

  成立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设立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配备相应办公设备,落实人员队伍,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会议,统筹安排工作,明确分工职责,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邀请省级专家对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进行培训,部署具体工作任务以及指标解读。 

  (二)实施申报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6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进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相关单位根据督导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示范区申报所需的全部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形成示范区建设工作报告,提交吕梁市卫计委。 

  (三)初审阶段(2019年7月—8月) 

  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行初审。 

  (四)整改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0月) 

  根据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初审反馈结果进行针对性的限时整改。 

  (五)国家级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1月) 

  各相关单位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慢性病防控工作精品亮点;进一步完善各自系统内备检单位资料与现场准备。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和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迎接国家级专家组审核验收。 

  (六)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12月以后) 

  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做好进一步整改工作,并定期开展评估,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不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迎接每5年一次的复审。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本辖区相应组织机构,制订相应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在市领导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项工作。 

  (二)落实政策保障 

  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发布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扩大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等。 

  (三)落实经费保障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决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推进。 

  (四)落实队伍保障 

  加强市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市疾控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慢性病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慢病科和健康教育科,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加强慢性病相关学科建设,开展相关课题科研项目,不断提升全市慢性病防治的科学水平和综合能力;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市直医疗机构和市疾控中心定期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市直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五)强化信息报送 

  畅通信息交流和报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上报和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负责本部门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向慢病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档案资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六)强化督导、评估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领导组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导组,根据各部门上报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展等信息,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顺利实施。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目标,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营造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吸纳更多的市民积极参与到慢性病防控工作中来,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附件:1.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docx

          2.汾阳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