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属于行政单位,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文化局和文物旅游局合并,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人员11人),单位内设三个事业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站、文物管理所、美术馆,局内设股室有:办公室、社文非遗股、文化产业传媒股、文物股、旅游股。 

  主要职能: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旅游事业,文物旅游中心、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文化市场管理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站)、大剧院、博物馆、文管所、太符观、旅游质监站、职业艺术学校、美术馆、艺术研究室等事业企业单位及基层文化旅游(文物)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全市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单位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2467789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10525884元。2020年支出预算12467789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10525884元。因机构合并,增加了人员、公用经费、独生子女退休父母一次性奖励。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2、加快“市文博中心”建设。 

  3、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扩大文化品牌效应,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4、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做好旅游厕所建设建设。 

  5、加强监督管理职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做好文化旅游名市建设。 

  6、推进博物馆建设工作,做好文物修缮工作。 

  7、加强文物旅游安全工作,文物保护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专业知识培训。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预算包含本机关预算和汾阳市美术馆、汾阳市文物管理所、旅游质量监督站。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2467789元,2019年收入预算1941905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10525884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67869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10525964元,增加原因是单位合并增加了人员经费、文化经费、独生子女退休父母一次性奖励。 

  2、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2467789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80449元,项目支出预算9487340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10525884元。增加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文化经费、独生子女退休父母一次性奖励。 

  1、基本支出2980449元,比2019年增加1142344元。增加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7人、独生子女退休父母一次性奖励。 

  2、项目支出9487340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9383540元,增加原因是文物保护经费及单位合并文化经费。(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转一般公务业务费按照1500/人年测算,共计37500元,其中行政21000元,事业165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实施文化、旅游等工作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用于车辆维修维护及车燃等支出。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无非税收入计划。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9387340元,具体项目如下: 

  1、2020年第一书记生活补助60000元,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组的作用,在疫情期间,指导村两委成员对重点返乡人员进行隔离工作,带领全体村名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创新帮扶方式,打好脱贫攻坚战。 

  2、“中国优秀旅游品牌”推广评选活动经费38000元,“中国优秀旅游品牌”推广评选,绩效目标让旅游产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3、2020年国家非遗保护中央经费100000元,宣传保护、举办汾阳市非遗项目展览、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传习点建设、汾阳市非遗展馆、传习中心、组织培训等。目前全市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3项,国家级2项,省级11项,吕梁市级2项,汾阳市级38项。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00人,国家级1人,省级5人,吕梁市级17人,汾阳市级77人。绩效目标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同时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机制。 

  4、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130000元,保证美术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举办展览、宣传文化。进一步推出好的作品,参加展会。绩效目标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使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给生活增添色彩。 

  5、2019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央、省级、本级共计979840元,做好全市262村购置补充文化活动器材设备,绩效目标提高农民开展文化活动的信心;保证进一步改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建设条件。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6、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560000元,保证16个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绩效目标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群众文体活动生活;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 

  7、文物保护经费7519500元,其中国家级资金3970000元,用于太符观消防升级改造工程款1470000元,柏草坡龙天土地庙全面维修2500000元;省级资金2200000元,用于汾阳名义中学东楼、西楼维修2000000元,牧庄龙王庙大殿抢险维修200000元文物维修;省级古建筑日常养护费243600元,本级文物保护经费1000000元,文物看护人员经费105900元。绩效目标为更好地展示我市珍贵文物,以物写史,传承传统文化,对推进汾阳文旅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大作用。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0000元,比2019年增加25000元,增加原因是单位合并后增加1辆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有1台电脑,8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比2019年增加33300元,原因是单位公共服务需要预计采购。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00万元,按送戏下乡演出服务100场预算。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中期规划收支无明显变动,人员部分在未来两年存在调资、增资,行政人员部分2021、2022年收支预估逐年递增2万元,事业人员部分2021、2022年收支预估逐年递增1万元,公用部分预估逐年递增1万余元。经常性项目2021年、2022年与2020年相同。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共计1204846.38元,其中:房屋构筑物45000.08元,轿车2辆268500元,家具用具133701元,图书档案21379.1元,其他资产736266.2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目的,用国家财政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1、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