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合社、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或公司

经省吕梁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汾阳市将安排实施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数据服务站(农机社会化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能化、精准化设备的购置及应用(数字化地块装备建设),农机、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数字化地块)建设,农事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库棚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筛选条件为: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5万亩次以上。丘陵、山区可适当降低要求,但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不得低于100万元,年完成作业面积不得低于1万亩次。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200亩以上(丘陵、山区可放宽至100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5.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优先选择省、市级农机示范合作社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可在202456日前向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

1.项目申请书(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成员登记表(附件2)。

5.机具登记表(附件3)。

6.前两年作业情况记录(智能终端监控数据汇总表)。

7.示范社印证材料

8.牵头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李彩燕 电话:0358-7333560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44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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