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驻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在省、市“三普”办的正确指导和汾阳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录入不可移动文物714处。

在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古遗址162古墓葬38古建筑426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1石窟寺石刻其他类7处。现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向社会公布。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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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三普名单(1).xlsx